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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连燕第一次觉得老天爷是开眼的,比如现在,他心情很差,冲出包厢的时候,外面的天气是灰暗的,这样的天空是尽布满云,还是没有云,看不出来。但是一楼的人不会懂他的心情,那个白裙子的女人还是在弹钢琴,甚至目光都没有抬起来,好像他仅仅是透明的雕像。 该去哪儿?别墅他不想回去,可除了那个像水晶冰冷的地方,他无处可去。 这让他想起了被徐梅丢掉的那天,他站在路边,手机里躺着短信,沈逸明说,我来接你,你在那儿等着。于是他站在那儿等着,可很怕沈逸明不来,所以当车灯照亮他的时候,他再次觉得他是被需要的,甚至喜欢那天晚上一切车尾气。 可现在沈逸明说,他不要自己了。 连燕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,可怎么改掉啊。 不知道该躲哪儿,但连燕还是义无反顾出了西餐店,他发誓自己跑的很快,耳边都是呼啸的风,天气又放晴了,晒在身上发烫,连燕不想见到阳光,他跑到路边的巷子,险些被脚下的青苔滑倒,里面有臭脏的垃圾桶,空气中都是酸臭味儿,可连燕不排斥这种味道了,他缩在墙角,想被忽略。 可沈平格还是找到了他,在大概十五分钟之后,他把他从垃圾里拉出来,连燕跌进他的怀里,听到了他的心跳声,他搂住了沈平格的腰,搂的很紧,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哭,只是不想放开他,沈平格抚摸他的背脊,低声说:“别怕。” 天气又阴了,周围天昏地暗,还有垃圾的臭味。 连燕想要继续搂着他,脚后跟碰到了易拉罐,那点细微的动静惊到了他,他好像一下子受不了了,咬住沈平格的衣襟,使劲抽了抽鼻子,他觉得他疯了,他甚至想和沈平格在这儿做’爱——只要别让他们分开。 连燕又和他说,和他比划:我是个很贪婪的人,我哪个都不想丢掉。 也最后呢,沈逸明不想要他,他和沈平格似乎也难以长久。两个他无法都得到。 连燕觉得自己好笑,又笑不出来,只是低着头,轻轻碰他的脚尖。 “带你走,”沈平格这么和他说,在他耳边,如亲吻一般的耳语,“好不好?” 他第一次趴在沈平格的背上,那点新奇冲散了他的难过,沈平格没说去哪儿,因为他也知道自己会跟着他,他们没有再路过那家西餐店,连燕不想看到英文,他搂着沈平格的脖颈,知道有人在打量他们,但他没有管。 他看到了花店橱窗里,看到上面悬挂的木牌子,写着沉闷无趣的情诗。 正如你所看,我对你是六月份。 或许我可以找到你。 连燕又要去买花,可他们没有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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